人们在购买食品时,通常会查看一下生产日期,但买家电却很少有人留心产品的“保质期”。2007年4月29日,记者从包头质监部门了解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将于今年5月1号起正式实施。届时,生产厂家将被要求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并规定安全使用年限从消费者购买日期计起。消费者在这个期限内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厂家将承担所有责任。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包头多数市民并不知道家用电器也有“保质期”。
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稀土高新区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家电超期服役随时会出现电线绝缘老化而导致漏电、元件技术指标下降、有害物质泄漏和噪音增大等安全隐患,并且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家电产品也会更加耗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