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家电下乡在前期开展得并不顺利,这次出台的新规将提速家电下乡。新规具体内容为:
申报补贴手续更简便
只要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即可通过审核。户口簿没有编号的,试点期间可用户主身份证号码代替。
市场销售环节更规范
各级商务部门要定期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对家电下乡的市场秩序进行检查。对市场上未经核准的销售网点,打着家电下乡旗号乱搞促销活动或误导宣传的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对核准的销售网点进行一次检查,如存在违规销售、销售业绩差、有意误导群众或进行负面宣传、损害消费者利益、故意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等情况的,要取消其网点资格并进行公告。
补贴足量兑付经费更有保障
销售网点对销售产品的有关信息,要做到随时销售随时录入。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商务部门审核后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底册,认真做好兑付工作。所发生的补贴款项可从财政预拨资金中全额支付;预拨资金用完后,要及时向财政厅申请,保证按时兑付、全额兑付。财政厅将根据各地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家电下乡工作经费给予保证。
据了解,目前,家电下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鹿邑县、淮阳县、川汇区的家电下乡工作成效尤为突出。截至4月18日,家电下乡商品共销售6748台(部),其中冰箱(冰柜)2924台、彩电2776台、手机1048部,销售金额达850万元,为农民补贴购买家电资金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