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消费者林先生想买一台平板电视,可是在几家商场和专卖店里逛了以后却感到有些困惑了,“因为事先在网上做过功课,知道国家规定高清电视的对比度指标范围在150∶1至500∶1。但市场上很多品牌贴在样机上的标识内容与国家标准差距很大,有的显示对比度是5000∶1,有的甚至达到了10000∶1。”林先生告诉记者,尽管热情的促销人员再三强调有这么大的差距主要是因为自家的产品质量好,技术更先进,但谨慎的林先生还是决定先缓一缓。
“这是企业混淆概念的结果,林先生看到的厂家自制标识强调的对比度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对比度根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大连某家电连锁卖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到。原来,国家标准里的对比度是物理对比度,即屏幕上同一点最亮时(白色)与最暗时(黑色)的亮度比值;而厂家自制标识里说的是动态对比度,是指液晶电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同点测得的对比度数值,其当然可远远大于物理对比度。“换句话说,即便动态对比度真像厂家所宣传的是10000∶1,物理对比度也未必有明显提升,并不能证明产品品质特别好。”该人士进一步解释说。
企业之所以能打擦边球,偷换概念,和现在大多数家电标识是由企业自行粘贴的有关。“在家电行业,除去极少一部分标识是经第三方机构检测认证后准予张贴的,其他都由企业自行制作。”一家电专卖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家电企业数量多,产品基数大,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力有限,为了方便企业经营不得不变通,实行允许企业自行粘贴的方法,同时“相关部门会不定期进行市场抽检监督”。
显然,在变通的同时,家电标识的“含金量”也随之下降。比如能效等级标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曾对家电能效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过专项抽查,结果显示,超过两成的产品存在虚标。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对12个型号的家用节能型空调做过比较试验,结果发现有9个品牌的空调样本实测能效比均低于其标称值。
为此,大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针对各种家电产品上粘贴的标识,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要对照国家标准,仔细辨别各种标识的“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