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此次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濮阳市政府在实施之初就将“家电下乡”工作列入了十二件实事之中,建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召集人,濮阳市商务、财政、宣传、工商、国税等8个部门为成员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先期列支2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并督促各县区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为扩大家电销售,让更多的农民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各县区积极行动,纷纷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解读、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并相继召开了县、乡、村三级动员会,组织下乡车辆宣传1000余次。
据了解,按照商务厅、财政厅有关“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具体要求,经过各县区商务和财政部门共同推荐和联合验收,濮阳市共有203个销售网点通过审核,其中预售登记处91处,已报商务厅、财政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