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基础设施要完善。有了电冰箱,电压却不稳;买了洗衣机,没通自来水;买了手机,信号却不行。前几年,手机刚刚在农村时兴,爬到房顶上接、打电话,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现象。近年来,手机信号有所改善,但在偏远的地方,接起电话来,里面听到的是“摔玻璃”的声音,这种情况还不少。所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家电下乡”的首要前提。
二是防止个别不法商家“趁火打劫”,乘机推销过时积压产品,使农民朋友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家电下乡”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要把“好事办好”。这就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把好监督关。对获得“家电下乡”销售权的商家进行必要的监督,避免因推销积压产品等出现一些纠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是搞好售后服务。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家电下乡”的家电产品一定要信誉好、质量硬;但是,农民朋友由于受文化水平限制,使用方法未必得当,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故障。出现故障后,能否及时维修?维修是否到位?都成为“家电下乡”之后的必要环节。
笔者建议,在销售家电时,要向农民朋友交待清楚,及时公布维修电话,解释好维修时要携带的必要单据等,使“家电下乡”这项惠民措施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