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以前,2008 年2 月28 日披露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称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已履行完“格力”商标转让变更登记的所有手续,兑现了股改承诺,商标转让变更登记已进入国家商标局的相关流程中,预计2008 年3月份完成商标转让变更登记全部手续。
早在2003年,格力电器曾因与格力集团就“格力”商标在小家电产品上的使用问题产生矛盾,造成所谓的“父子之争”。后来,格力电器向格力集团收购了压缩机及小家电业务。如今,“格力”商标又即将正式注入格力电器。这将使中国家用空调的领军企业格力电器彻底摆脱品牌上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