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市友好路国美家电卖场,记者遇到了正在选购电视的杨小姐和马小姐,追赶时尚,喜欢新潮的姐俩经过精心调选,最后看上了某品牌2008年最新一款的电视。
马小姐:“这款的功能比较多一些,款式比较新颖。”
与马小姐她们不同的是,陈女士和丈夫在选购家电时,看重的是名牌和实用。
陈女士:“品牌机子还是保险一点,功能上差不多就可以了,功能特别全其实也用不上那么多,还是清晰度好一点、质量也好一点,价位差不多的。”
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家电产品,消费者挑选起来还真是不知怎么取舍,有时候也就难免会遇到花了大家钱买来的东西并不是最称心的、最实用的。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日前发布的2008年第3号消费警示就给消费者购买家电提了个醒。
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言人木克黛丝:“在购买家电时,消费者根本没必要追求高品牌,高价格的这种商品,最重要的是要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购买更适合自己的商品,再一个是看这个产品的功能,其实不是多功能就是最好的,而是看这个产品的耐用才是最重要的,然后再一个方面很多消费者在盲目的追新和洋品牌,其实这也是一个消费的浪费,其实最重要的是产品的品质和他的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