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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空调 演示与实际不符是否算欺诈
http://www.abi.com.cn 2007-12-3 中国消费者报
  

  福建省福州市消费者张先生买了一款应用了三维空间立体送风专利技术的松下空调,但空调送到家后,其导风板的摆动却达不到卖场演示时的角度。企业对此解释说,张先生在卖场看到的运转状态是产品的演示模式。日前,张先生投诉,认为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公司)此举涉嫌欺诈,并要求双倍赔偿。


  

消费者投诉:买空调遭遇演示模式


  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7月在福州某家电卖场选购空调时,被一款正在运转的松下三维空间立体送风空调所吸引。该产品的宣传页上描述说:“空调室内机导风板设计为3段,两端的两段与中间的一段以不同的转速上下旋转,以形成全三维空间立体送风。”张先生看到产品的广角工作模式,其3块导风板上、下极限位置之间的摆动角度约为100度。


  因为产品优异的供风状况,张先生当即决定购买。但产品送到家安装后,张先生却发现其3块导风板仅能在上极限位置附近小幅摆动,角度约为20度。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角度太小,不具备横向扰流作用,因此产品广角模式下的供风状况与其他产品几乎没有区别,另外,虽然普通空调只有一片整体导风板,但可以大角度转动,因此供风状况反而优于松下的这款产品。张先生将问题反映至松下公司,要求该公司技术人员对此做出解释。松下公司派人上门检查后告诉张先生,其购买的产品运转正常,张先生在家电卖场看到的是导风板运转的演示模式,仅是向消费者展示空调具备三向送风功能,并不是说该空调在各种模式下导风板均以卖场样机演示模式运转。


  张先生认为,在购买前,导购人员并未向其解释其中的区别。而且张先生在福州多家家电卖场进行了调查,发现松下这款空调展示的都是同一运转模式,但促销员对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却解释不一。


记者调查:演示模式须专业人员开启


  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记者首先在北京的家电卖场展开了调查。在大中北京中塔店松下空调销售区,记者看到了这款三维空间立体送风空调,该空调出风口的导风板为3段设计,中间段较长,左右两段较短。促销员告诉记者,这是松下的专利技术,可保证三维空间立体送风,有效避免室内局部过热或过冷。而其出示的产品宣传页上则分别对该技术的标准模式、集中模式、广角送风模式下的送风效果进行了介绍,其中广角送风模式的注释为:“大角度的送风可以将气流扩散到房间的每个角落,适合偏大空间制冷(暖)的需求。”


  随后,记者与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营业部福建地区售后服务工作负责人岑文仁对记者解释说,该公司已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检测,可以肯定张先生购买的空调导风板运转正常。制冷模式的导风板角度问题,是为了防止出风口塑料壳体表面凝结冷凝水珠,出现室内机“滴水”现象,因此不能将导风板的摆度设计得太向下。卖场样机导风板运转的演示,仅是向消费者展示该空调具备三向送风功能,并不是说该空调在各种模式下导风板均以卖场样机演示模式运转。实际上在制冷或制暖时,不同的送风模式,导风板以不同的角度运转,而且使用安装说明书对此有详细的解释,张先生可能对此有所误会。岑文仁还告诉记者,演示模式并不能从遥控器上开启,只能通过操作室内机的应急开关开启,而且最好由专业人员开启。


  由于在购买产品前,消费者一般难以见到使用说明书,记者询问松下公司相关负责人,是否要求促销员介绍产品时对此做出专门的解释。
 
  该公司营业部的一位欧先生告诉记者,顾客并没有问过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也没有解释。而岑文仁则表示,在对促销员进行培训时,对此问题都进行了解释,但如果消费者没有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促销员在介绍产品时可能只会一句话带过。


专家观点:企业涉嫌虚假宣传


  事实上,记者接到过不少类似于福州张先生的投诉。消费者买回家的产品运行效果与在卖场看到的演示效果相去甚远,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欺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陆刃波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知情权,松下公司的做法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虽然尚不能认定松下公司此举是违法行为,但可认定其涉嫌不当宣传。因为导风板摆动幅度直接影响送风范围,是该空调性能的重要参考指标,影响产品的价格及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松下公司明知导风板在演示模式和实际运转时角度有很大差别,却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认为企业实际提供的产品导风板摆动幅度也和演示模式一样,从而做出购买该产品的决定,因此,可以认定松下公司的行为涉嫌欺诈。关于产品说明书中载有有关说明的问题,由于松下公司促销员没有在销售时明确告知有关内容,而且按照商业习惯,说明书是用来帮助购买者了解如何使用所购买产品的,不是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对影响交易的产品重要性能作出说明、解释,而不应仅在订立合同后提供的说明书中载有说明。因此,不能认为销售单位已经履行了告知的义务,销售单位以说明书载有说明为由而不告知导风板摆动幅度的真实情况,却提供了与真实情况相差巨大的演示幅度,其主观恶意是显而易见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认为,商品展示的功能应与商品的实际功能相一致,但松下空调的演示模式明显优于实际运行模式,属于有意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决定,因此其涉嫌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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