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彩电2年折掉2万元
2004年3月18日,消费者张女士以28880元购买一台韩国产某品牌的46寸液晶电视机。电视机使用不到一年半,在2005年9月就出现了自动关机的现象。张女士立即打电话把该品牌售后服务部的维修人员请到家里。经过一番检查,维修人员说是接触不良,对遥控系统进行了修理。但是,维修人员上门几次,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2005年12月,在勉强工作了3个月后,电视机罢工了,屏幕上雪白一片。
张女士无奈,又将维修人员请进家门。这次维修人员说灯泡坏了,需要维修费2800元。几经商量,张女士最后交了1000元,维修人员换掉了灯泡,但是电视机故障仍没有排除。眼看就要过年了,她心急如焚,再次找到该品牌售后服务公司,公司承诺第二天解决问题。
5天过去了,张女士等来的消息是电视机修不好了。维修人员告诉她,是主板坏了,更换主板要花4000多元,而且换主板只能等国外厂家将备件运来。维修人员无奈地告诉她,这款机器是国外的高档产品,主要零部件和关键技术全部由外国公司掌握,国内无法找到相替代的元器件。而且更换原件的手续非常麻烦,公司必须向总部打报告,批准后才能进行维修。这几千元的费用必须由消费承担。
“这彩电才两年就坏成这样,还这么多麻烦,我不要了!”张女士一气之下要求退机。然而,退机却比维修机器更让她接受不了。由于国内对液晶、等离子、背投等新型电视机还没有出台新的三包细则,因此,这些新型的高档家电只能参照老彩电的三包标准:主要部件保修一年,折旧率千分之一一天。按此计算,张女士的电视机购买之日起,一共使用730天,折旧费用高达21082.4万元。张女士那台外观还很新的电视机就只剩下原来价值的三分之一了。“这肯定不合理,几万元的东西过了两年就变成了几千元。”她根本无法接受这种计算方法,与售后服务部僵持起来。后在长沙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双方经过三个小时的艰苦协商,最终达成电视机折旧时间从发生故障时计算的协议,折价14000元。
叫苦的不止消费者
无独有偶,2005年1月22日,长沙消费者夏女士花26880元买了一台日本产等离子彩电,用了还不到3个月,电视机出现了亮点,维修人员经过维修,故障无法排除。于是维修人员向总部反映,可是过了15天配件还未运到,电视机无法修复。就这样使用了近10个月,消费者一气之下,在2006年1月20日,电视机快要过保的前一天,向商家提出退机要求。结果按照三包规定计算,这台使用了不到一年的电视机,一下子折旧折掉了8000余元。夏女士说:“买进口高档电视就是因为质量好,技术先进,没想到不到一年就损失了8000元,还窝了一肚子的气。”
然而,商家也叫苦不迭。据介绍,几大进口品牌的高档进口家电一般都要求现金进货,现在厂家已经不生产这种型号的机器了,退回来的问题机器只能商家自行处理。然而,这样的机器再进行二次销售已经几乎不可能了。商家只得蒙受损失。
新潮高档电器折旧速度等同手机
据长沙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档电器的折旧率和手机的折旧率是一样的,每天千分之一。对于几百元至多几千元,更新速度极快的手机来说,这么高的折旧率显然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对于动辄几万元,甚至10多万的高档新潮的耐用消费品来讲,高折旧率显得与“耐用”二字有些不相称了。(上)